释义 |
法律主观: 2018-2019年武汉市企业职工 社会保险 缴费比例如下: 1、 养老保险 :公司缴19%,个人缴8%; 2、 失业保险 :公司缴0.7%,个人缴0.3%; 3、 工伤保险 :公司缴0.7%,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 4、 医疗保险 :公司缴8%,个人缴2%; 5、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7元。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