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统一采用100%棉面料制作。 2.尺寸、缩水率、褪色、染色牢度(耐洗、耐水、耐酸碱汗渍,耐摩擦)指标国家合格标准。 3.缝制工艺均匀、无漏针,迷彩裤裤裆双线或锁边,确保产品的强度与美观。 4.服装应透气、吸汗,裤子应宽松、耐磨。 5.所有产品符合我国服装质量标准,配件质量要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军事训练机构,配备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 第四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的培养预备役军官的短期集中训练,由军事部门派出现役军官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训练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配备军事教员,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第四十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第六十五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致残的,学生因参加军事训练牺牲、致残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