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上的名字改了合作医疗名字的变更方法: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医疗卡有的地方可能还需要村里开个证明,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盖好章。到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去改,这个机构各地叫法可能不太一样,但是大多数都叫合管办,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参保人本人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单位或居委会,辖区派出所证明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更改合作医疗本姓名,并在更改处加盖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章,同时,还要在合作医疗管理网站更改姓名;持上述证件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新的合作医疗本,并且在合作医疗管理网站更改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