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复印件标注注意事项: 1、蓝黑色笔标注复印件 使用复印件办事时,要做标注,最好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笔书写。 2、复印件要标注用途 标注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一般办理时可写“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使用,再复印无效”。 3、标注分三行写,末尾画横线 最好分三行,每行最后画一条横线,防止别人加上其他的内容。 如:仅提供某某的储蓄所—— 申请办理某某—— 他用无效—— 4、标注要压住身份证部分内容 书写的标注最好和身份证的实际内容有接触,但不要压住关键信息。 身份证复印件在生活中应用广泛,买房、租房、办理银行业务、登记住宿、出国旅游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将身份证复印件给出,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不加标注衍生三大风险:到银行办理信用卡透支;被人用来开公司,并从事犯罪活动;成为诈骗分子冒充身份的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