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档案丢失补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大家要看自己的档案属于什么情况,一般学籍档案只需要在学校完成补办手续即可; 如果是参加工作之后形成了人事档案,就需要在补办学籍档案之后,继续去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补办人事材料; 需要提前准备好档案遗失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还有参加工作的证明等信息,方便自己去各处补办自己的档案材料; 在学校补办学籍材料时除了要写补办档案的申请书之外,还要让老师签字盖章,这样才可以继续接下来的程序; 去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学籍档案资料,把复印好的资料交由学校负责人审查,盖上学校印章,负责人会将档案封装起来; 有工作档案的,还要再到自己的工作单位去复印材料盖章,主要是一些参加工作时产生的入职证明和离职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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