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博士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可以超过35岁,可以每月申请1500元补贴。在郑州首次购房可以给予十万元补贴。 法律依据: 《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第十条 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着眼培养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后备人才队伍,每年吸引2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郑创新创业。出台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可申请参加我市举办的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可获得2万—10万元创业奖励。实施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每年资助一批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学习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3万—10万元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