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粮食补贴标准根据全省补贴资金总额、省畜牧兽医局经综合平衡下达的各县青贮生产任务量,综合测算青贮生产补贴标准并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省财政厅砍块下达补贴资金到县,每吨青贮饲料补贴最高不超过60元。 以下情况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1、用去穗的玉米秸秆制作的青黄贮、微贮饲料; 2、往年贮存的青贮饲料; 3、购置的青贮饲料成品; 政策扶持以全株玉米青贮为重点的青贮饲料生产,包括以苜蓿、燕麦、甜高梁等为原料的青贮饲料生产。采取先贮后补的方式,按照青贮饲料的实际贮量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收贮量达到200吨以上的草食牲畜规模养殖场,以及具有稳定的青贮饲料供销订单且收贮量达到500吨以上的专业收贮企业。 法律客观: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服务主体倾斜。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资金统筹用于资本注入、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