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在2005年正式推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政策,以开发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为手段,进而达到推进建筑节能的目标。并要求截止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淘汰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原国家经贸委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研究确定了在170个大中城市(直辖市、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省份的城市),要求2003年6月底前,完成在住宅建设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