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块地的改革其中三块地指的是 |
释义 | 指的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 1.农村土地征收,给被征地农民更多保 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规定改变了过去以土地征收的原用途来确定土地补偿,以年产值倍数法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土地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三项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这样就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障碍。这也赋予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能,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公开交易,充分发挥了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了城乡土地平等入市、公平竞争。 3.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村民自愿有偿退出 宅基地制度改革通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农民土地权益,有效满足了农民的多元化居住需求。农房抵押、有偿退出、流转等制度设计,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保障实现农村居民的居住权。此外,还下放了宅基地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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