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体党员大会的召开频率是多少? |
释义 | 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对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监督党支部工作、完成党支部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党员大会的职能包括审查工作报告、决定重大问题、审批党员发展、表彰处分党员、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和代表。 法律分析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这对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监督党支部的工作,完成党支部所负责的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支部七项资质生活制度要求党员大会为每月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每月上一次到两次党课。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其它支部委员主持。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认真确定会议议题。会前支部委员会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使员做好充分准备。参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决议方可表决。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大会决议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职能: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3、讨论、审批新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结语 党员大会的定期召开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监督党支部工作以及完成党支部所负责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课的召开频率已经明确规定,以确保党支部的正常运行和党员的参与。党员大会作为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拥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其职能包括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重大问题,审批党员发展和转正,以及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代表。通过党员大会的有效召开和决议的表决,党支部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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