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车辆抵押是否办理登记,如是,你的买卖行为很难认定为善意第三人,但是可以依据买卖合同主张违约责任,或者督促卖方向抵押公司清偿后,取得车辆并办理登记。 2.如车辆抵押未办理登记,你的买卖行为已办理登记,你可能会被认定为善意第三人。可以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向抵押公司要回车辆。抵押公司与卖方纠纷由他们自行解决。 3.抵押没办登记,你买车也未办理登记。车辆已交付于你,你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办理变更登记。设立抵押权并不转移占有,所以理论上你可以找抵押公司把车要回来。卖方与抵押公司的纠纷由他们自行协商。此种情况下,你与抵押公司谈判难度可能较大,抵押公司也有权要求卖方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