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0平米以下的餐饮经营许可证 |
释义 | 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可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可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所(市场监管所)申请办理。(另: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所一般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办证窗口) 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门店,距离粪坑、暴露垃圾(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 (二)各功能区布局合理,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2,应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程中产生的交叉污染。 (三)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排放、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设施设备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 (四)加工场所均应设在室内,厨房内部得设置卫生间。 (五)制作冷荤、凉菜应设置操作专间。制作蔬菜类凉拌菜(如拍黄瓜、凉拌海带丝等)、水果拼盘、自制饮品,应设置专用操作场所,有专用的公用具、容器。 (六)至少配备一个消毒柜等消毒设施。 (七)提供自酿酒的,应当先行区的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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