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能给别人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发票不能随便给别人看。发票作为税务机关“以票管税”的重要手段,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主要凭证。发票泄露,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信息就容易被泄露了,这种事情可大可小,竞争对手搞不好就会也去争取这个客户。任何时候,重要经济信息一定要保密,这是财务人员的职业操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一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三条 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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