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吗 |
释义 |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只能申请一个。 可以同时申请的只能是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大学生成绩优异,单科成绩不能低于八十五分,所有成绩的平均成绩不能低于九十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大学生不能违反学校的规定,比如说寝室使用违规电器,夜不归寝,考试,迟到早退等都不能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大学生积极参加活动,与同学老师相处良好,得到过优秀团员,优秀班级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可以优先评上。 4、需要递交贫困证明,贫困证明中需要含有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县级以上部门开的贫困证明。其中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街道,社区,民政局的盖章。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二、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调整步骤如下:(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本意见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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