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待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
释义 | 待岗员工工资发放按以下情况进行: 1、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员工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 2、月计薪日为21.75天。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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