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了收养关系,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户口变更时可以迁出或者是分立、另立。但分户的前提是被收养人自身有住房,被收养人没有住房的,即便分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户口还是在同一地址。同样,离婚和房屋买卖户口迁出问题法院也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