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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有哪些
释义
    下面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什么可以作为抵押物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是: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1、土地所有权;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3、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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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