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有哪些 |
释义 | 下面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什么可以作为抵押物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是: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1、土地所有权;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3、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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