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蔬菜大棚是否适用建设工程法规 |
释义 | 不适用。因为农业大棚建设不符合建设工程的含义和特征。所谓农业大棚,一般是指具有保温性能的框架覆膜结构,其作用在于调节或改变种植物的生长时间,故农业大棚本质上属于农业设施,一般构架于农业用地上。因土地和大棚本身都是为农业服务,且大棚也非永久性建筑物,故在建设之前及过程中并不需要建设部门的审批,也不存在获取建设工程所需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可能性,且在诸多地方,此类大棚建设还可获取政策性补贴。而关于大棚施工企业的资质问题,目前也无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特别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就农业大棚建设签订的合同,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围,而应依据“承包人”的工作性质将其归入承揽合同。风险提示:建设工程欠款的相关注意事项: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承接任务时必须对业主的业绩、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待垫付资金等工程要十分谨慎,要将垫付工程提高到投资行为管理的高度来对待。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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