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的。按照以下流程开药。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1、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①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②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③出院或诊断证明 ④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⑤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 二、异地就诊 1、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2、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由单位经办人凭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①参保人单位证明 ②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③出院或诊断证明 ④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⑤医疗费用发票 ⑥住院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