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打借条借钱不还起诉可以撤诉吗 |
释义 | 债权人欠债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双方协商一致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撤诉,但必须真实意愿,并在法院宣判前提出;若对方不还钱,原告可不撤诉,保留再次起诉的权利。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撤诉。 1、欠债不还被起诉的,原告可以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行动建议: 1、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债权人可以申请撤诉。 2、但撤诉必须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且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3、如果对方不肯还钱的,原告可以不撤诉。如果日后对方反悔的,原告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借款人拒不归还借款,债权人起诉后能否撤诉? 在借款人拒不归还借款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债权人提起诉讼,法院将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借款人在某种情况下履行了还款义务,或者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债权人可以选择撤诉。撤诉需要通过法院的同意,并且可能需要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然而,一旦法院已经判决或者裁定,债权人将无法撤诉。因此,在决定是否起诉和是否撤诉时,债权人应该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撤诉是原告在债务纠纷中的一种权利。原告可以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但必须基于真实的意愿。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债权人可以申请撤诉来解决债务纠纷。然而,一旦法院已经判决或裁定,撤诉将无效。因此,在决定起诉或撤诉时,债权人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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