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雷锋是否出任过抚州市人民代表( )? |
释义 | 律师解答: 雷锋是中国著名的共产主义青年,以自己的行动和精神感动了无数人。但是,关于他是否曾在抚州市工作和生活的说法却存在争议。一些人声称雷锋曾在抚州市工作和生活,并出任过抚州市人民代表。但是,这些说法缺乏证据支持,属于谣传。事实上,雷锋在1955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后一直服役于军队,并没有离开过部队。虽然雷锋没有出任过抚州市人民代表,但他对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并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心中的英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以前,由地方行政机关主持。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领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