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出资买房分四种情况:1.婚前全额出资,归子女个人财产;2.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判归登记方;3.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按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分析 第一,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则在离婚时通常将房屋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的本金、利息及其增值部分,则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结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下,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对双方的借款。 第四,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下,通常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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