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约的意思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的意思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