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豫章书院教官涉案,恐吓威胁会被判刑吗 目前公安机关仍然对该案件进行侦查,负责案件侦查的警方表示,案件侦查结束后会向社会公布侦查的情况,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通过暴力的手段恐吓、威胁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按打击报复证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