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分别与一名女子发生性行为 |
释义 | 构成强奸罪的情形有两种: (1)针对年满十四周岁以上妇女或少女的:违背对方意志,在对方非自愿的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性关系。 (2)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 《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及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是根据一个真实案例改编而来,交友请慎重,否则后悔莫及. 小风在酒吧唱歌认识了德国籍在中国教书的阿娇,两个人聊得很是投机,阿娇很开心,最终喝得不省人事,这个时候小风向酒吧的管理及服务人员称,阿娇是他的女朋友,由于喝醉了酒,不能走路,现在他需要送她回家,他背着她走出了酒吧. 小风把阿娇带到某个酒店,然后打电话让小江买避孕工具,同时又分别叫小刚,小明来到了该处酒店.在酒店内他们共同轮流地多次与阿娇发生了性关系阿娇酒醒后,报警.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也就是说妇女享有自己决定与谁,在哪、在哪个时间发生性关系的权利。 客观要件: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具有刑事责任的男性。 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即具有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直接意图与目的。 本案中,小风,小江,小刚,小明就是利用妇女在不知反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的性关系,他们的行为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应当受到我国刑法第236条调整,他们构成强奸罪. 共同犯罪指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 主观要件: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主体要件:必须是两人以上的犯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