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和二类的区别 |
释义 | 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和二类的区别:一类完全由政府指定、政府供养,其职能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供给,大多都是全额拨款,多半是执行职能工资;二类是全部或者部分具备收费职能,可以收取服务费用,通常都是政府资助其中的一部分,或者是开展一些经营活动来获取经营性收入,多半是执行职称工资。 公益一类指的是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具有收取费用和从事运营行为的资格,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即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工资由政府财政统一发放,收入固定。 公益二类指的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这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工资由单位和政府财政共同承担,有一些效益比较好的事业单位,待遇也会相对好一些,收入也高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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