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班主任工作法律法规(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释义
    1.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关系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除了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优化和提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以及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扩展资料
    有关教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依法执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1.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2.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
    3.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一、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三、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教师教育法律法规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田宇新蒲新区第四十九小学2016年秋季学期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一、教育法的渊源(一)教育法的渊源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一、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二、教育性质与方针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三、教育的基本原则(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三)教育公益性原则(四)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五)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六)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七)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八)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九)推广普通话原则(十)奖励突出贡献原则四、教育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的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
    3.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200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
    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第十一条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第四章待遇与权利第十三条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4: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