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达主义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到达主义是指《民法典》中规定承诺何时生效的一种方式。即当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的有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 一、迟延承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迟延承诺需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二、承诺迟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承诺迟到的法律后果: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订立合同时的承诺包括哪些内容? 1.订立合同时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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