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三无人员”);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等。根据规定大病的救助形式为: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一、目的不同 大病救助: 由于没有全国层面统一的大病救助或补贴政策及标准,所以完全属于地方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各地不统一,并且有阶段性变化。 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二、对象不同 大病救助:一般是面向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纳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残人士、重大疾病患者。 医疗保险:如果没有参保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政府和社会救助并不是普惠性的,引起关注的幸运者有可能享受得到,受益的个体具有不确定性。 三、救助标准不同 大病救助: 一旦产生家庭无力支付的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重大疾病患者,由当地县级政府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可以享受政府救助。救助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状况决定。 医疗保险: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