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如下: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2、二手房的位置、面积、价格;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地点以及方式;4、违约责任;5、争议解决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