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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载记分规则
释义
    超载记分规则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机动车超载规定是什么:
    1、客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载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货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载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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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3: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