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烤火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释义 | 烤火费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险赔款;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其他。 烤火费,是一种补贴,即职工采暖费补贴。各地标准不同,不过执行不强,有多有少,一般在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或者国企才会有的福利待遇。 一、烤火费的定义 人们通常说的烤火费即--职工采暖费补贴。烤火费各地标准不同,不过执行不强,有多有少。一般在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或者国企才会有的福利待遇。 二、烤火费的发放 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为例,2015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于10月份发放到位。其具体发放的时间各地不同意,所以,发放时间以您所在区域的单位而定。下面就烤火费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关于发放2015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原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宁劳社发〔2005〕105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宁人社发〔2010〕30号),现就发放2015年冬季取暖费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2015年9月30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宁党发〔1984〕22号文件规定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 2、按照(宁政发〔2010〕10号)参保领取待遇的人员; 3、按照(宁政发〔2014〕49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5年9月30日前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发放标准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对低于参保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的按3161元标准执行。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4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411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3161元。 3、对按照宁政发〔2010〕10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一次性(趸)缴费后直接按月领取待遇人员(含按宁政发〔2014〕49号文件参保人员),按本条上述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205元和2014年度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229元合计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2184元。 (三)发放时间 2015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于10月份发放到位。 (四)资金渠道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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