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饲养宠物需要承担相对应的损害责任 |
释义 |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了养宠物,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让人们觉得宠物似乎成了生活中的必需品一样,宠物不仅可以陪伴自己,宠物还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的乐趣,但是养宠物时也承担饲养宠物损害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损害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举个例子:狗子在草地上晒太阳,有小孩跑来狗子身边挑逗它,狗子突然发疯咬伤小孩。此时我因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戴狗嘴套),将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且免责事由受最严格限制;因小孩逗狗行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并无故意,也不能减轻我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损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动物损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举个例子,你饲养了危险性动物(狼崽子),随着其长大,你担心其将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而偷偷遗弃它,结果伤人。作为它的愿饲养人你将承担无过错责任。 你饲养了危险性动物(狼崽子),随着其长大,你担心其将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而将其放生深山野林。他日,其下山伤人。因狼崽子已经回归野生状态,你不再承担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狗子跑向路人,而路人因躲避方法不当而受损害。根据《最高法公报案例》,可能由我承担受损害人全部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对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判断上,大多数为传统的咬伤或啄伤,亦有因为动物直接追逐而受惊吓遭致损害​。因为动物的行为存在不可预知性,尤其是犬类动物存在攻击性和传染疾病的危险,所以,一般人会对其产生恐惧、紧张、害怕的心理。因此,养动物的大家应做好动物的管理措施,尤其是公共场所。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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