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积极退赃三种形式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及时退还。还有的因为对方拒受财物或怕对方不收财物,就以种种借口让其家属代收,对方发现后。即将财物退还。对上述情况,由于行为人缺乏 受贿 的故意,显然不能以犯罪论处,更谈不上“积极退赃”减轻处罚问题。 (二)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 有的行为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因某种原因而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决定把财物退还给对方;有的人因未给对立办成允诺的事,而自动把收受的财物退还给对方。如何认定上述两种行为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主张退还索取或非法收受的他人财物,致使受贿行为不复存在,谈不上定罪处罚的问题。 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虽然将索取或非法收受的财物退还了,但不能抹杀已构成 受贿罪 的事实,只是在处理上可以从宽而已。 (三)因对方索要而退还 这种情况大体有三种表现:一是对方对索贿不满,要求退还。二是对方谋取利益的目的未达到,要求将贿赂款退还。三是对方因受到追查而要求退还。 犯罪嫌疑人 在审查起诉环节退赃法院会酌情减轻 刑罚 的,事实上不论在审查的哪个阶段进了退赃的都是可以减轻刑罚的。如果被认定为是积极追赃退赃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提供至法院的材料 证据 进行详细的斟酌,最终做出准确的判决结果。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