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姐姐精神病妹妹有义务抚养。具体情况是,由姐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妹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姐姐,有扶养的义务。根据法律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义务。 一、精神病的危害性有哪些? 精神病的危害性,可从个人、家庭、社会三个方面看。对于个人的危害,因为精神病患者往往会影响日常生活、学习、工作还有社交等活动,患者往往自尊心比较低。可能会焦虑、抑郁,长期以往就会影响患者个人发展。对家庭的危害,主要在于精神病患者可能需家人的长期照顾。或与家人很少地存在情感链接,可能会给家人带来较大的负担和痛苦。对社会的危害,就是精神病人可能会存在自伤或伤人的情况,也可能会丧失劳动能力,从而社会带来危害和负担。 1、祸及他人 祸及他人是常见的精神病危害,一般情况下,由于受病态心理的影响,会出现危险的冲动行为,攻击他人,多会对被攻击者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而且被攻击者往往是患者四周熟悉的人,甚至亲人居多。 2、自身的危害 专家指出:精神病如不及时治疗会带来了自身的危害,一般来说,患者性格改变很大,语言和行为表现出诸多的异常,难以让人理解,如对人冷淡、沉默寡言、性格孤僻、不愿意和其他人交往、生活懒散、不爱干净。 3、心理疗法 精神病若不及时治疗对患者有很大的心理压力,专家指出:对于重症精神病患者不作为主要的治疗方法,一般是在药物治疗使患者精神状况好转后,作为一种辅助治疗的方法。 二、精神病的类型 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中毒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情感障碍、心因性精神障碍以及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人格障碍、性心理障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