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域名与普通商标冲突 |
释义 | 域名不能与驰名商标相冲突,这条原则正逐步得到国际社会公认。尽管这一原则还没有成为国际条约的明文规定,但是包括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都通过立法、行政或司法等方法确立了这一法律原则。进一步问题是,域名与非驰名商标、或者说与普通商标相冲突如何处理。ICANN(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于1999年10月通过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以下简称UDRP)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细则》提供了全新的方案。域名纠纷由ICANN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根据UDRP负责受理,并由一定的专家组认定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一旦认定恶意成立,域名注册机构有权撤销、转让和变更域名注册。但是它并没有剥夺当事人将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域名争议交由法院处理,司法裁判的效力将高于域名争议机构的裁定,所以可以说该程序是行政与司法并行的。 如何协调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 为了解决域名与商标特别是域名与驰名商标的法律冲突,我国司法实践中采取以保护善意域名注册人合法利益为本位的“合理保护主义”。合理保护主义是在综合考虑域名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实际影响,以及域名注册人注册相关域名的主观意图与注册后的客观行为是否可被确定为存在“恶意”后,才能确认相关的域名注册是否构成对商标的侵害。可以说,合理保护主义是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原则,有利于为国内外企业创造在网络环境下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 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怎么办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均受法律保护。只有两者其中一方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或者权利使用不当才会产生冲突。当产生冲突时,如果被告从事的商品或服务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或服务构成相同或类似,可以直接考虑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判断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如何处理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冲突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此处的合法权利包含了著作权。《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处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同时,《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十二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情况,而商标的专有权具有独占性,其他人要使用是必须经商标权人许可的。相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因此,如果通过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取得商标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应撤销该注册商标。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以下的区别:(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什么区别?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下列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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