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恋爱期间的借款结婚后需要偿还。需要偿还的债务有: 1、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恋爱期间应返还贷款; 2、根据规定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登记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可以知道,恋爱期间的债务不会因为婚姻而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在恋爱期间借款,婚后也还; 3、如果婚前债务用于购买夫妻婚后财产,则存在婚后债务抵消或部分抵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