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有没有可能通过利诱证人来改变证言?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有权要求向证人进行询问,但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如利诱、威胁等手段干涉证人作证。证人也有义务在法庭上作出真实的证言,不得为个人利益而改变证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告人有权向证人进行询问。询问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证人作证,应当如实陈述所知道的情况,不得作伪证或者为了个人利益而改变证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利用暴力、威胁、贿买或者其他方法干涉证人作证、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的,以及伪造、毁灭证据的,都应当受到惩罚。”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利诱证人改变证言是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被告人也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手段干涉证人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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