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属于地级城市。 深圳行政区类别是地级市,深圳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广东省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粤港澳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 深圳地处广东南部,珠江口东岸,与香港一水之隔,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接壤。全市总面积1997.47平方公里。 截至2016年10月,深圳下辖9个行政区和1个新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龙华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具体介绍以下几个区: 1、罗湖区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是深圳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位于深圳市东部,东起莲塘,与盐田区相邻;西至红岭路,与福田区相连;南临罗湖桥与香港毗邻;北到原特区管理线,与龙岗区横岗、南湾、布吉、坂田及龙华新区民治等地交界,总面积78.75平方公里。 2、宝安区,深圳市下辖区,地处广东省深圳市西部,西临珠江口,东接龙华区,南连南山区、西临伶仃洋,北靠光明区和东莞市。总面积396.64平方公里。 3、光明区,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位于深圳市西北部,东至观澜、西接松岗、南抵石岩、北与东莞市接壤。光明区前身光明新区成立于2007年8月,是深圳市设立的第一个功能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