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的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民族、年龄、性别、职业、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 4、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