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房屋全部烧损的,无法继续居住使用的,按照重置价格计算房屋损失。具备修复条件,按照修复价格计算房屋损失。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应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第二十三条 救灾资金必须全额发放到灾民手中,不得用于抵扣税、费和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