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写的优点表现为,可以显示最原始最真实的证人证言的原始笔迹、原始形象,最能体现证人自身独特特征,不易伪造。打印的字迹清楚工整、一目了然,不存在手写体带来的连笔字体问题,易于阅读。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证人证言,简称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据的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表达,由询问人员制作成笔录,必要时,也可以允许证人亲笔书写证言。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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