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几年一次 |
释义 |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以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为单位,利用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每五年一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调”是指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其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 调查基本内容包括: 1.核对森林经营单位的境界线,并在经营管理范围内进行或调整(复查)经营区划; 2.调查各类林地的面积; 3.调查各类森林、林木蓄积; 4.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 5.调查森林经营条件、前期主要经营措施与经营成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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