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可以不进行婚检。我国现行法律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制度,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携带双方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如果自愿去进行了婚检的,婚检的项目一般包括全身的健康检查以及生殖器的检查和一些其他的辅助检查。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