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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卡号和姓名给了别人会有事吗
释义
    保护个人隐私,防止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泄露,可通过银行柜面办理手机号变更、修改密码等措施,保证安全使用银行卡。公民身份号码是唯一且不变的身份标识,由公安机关编制。建议谨慎处理个人信息,避免随意传播照片和点击不明信息。
    法律分析
    1、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泄露的处理办法如下:
    先携带身份证、银行卡、手机(换个号)去银行柜面,要求办理:
    预留手机号变更;然后修改银行卡的取款密码、有网银的修改网银登陆密码。
    仅仅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的泄露不会影响银行卡的安全使用的。
    2、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3、建议大家一定要保管好个人隐私信息,千万不要银行卡、身份证的照片乱发。尽量不要在任何网站上点击不明信息。
    拓展延伸
    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个人信息泄露是一种严重的风险,可能导致身份盗窃、金融欺诈和个人隐私侵犯等问题。为了应对这一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首先,确保在分享个人信息时,只与可信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交互,并避免将敏感信息发送给不明身份的人。其次,定期更新密码,使用强密码并避免在多个平台使用相同的密码。另外,谨慎使用公共无线网络,尽量避免在此类网络上进行敏感信息的传输。此外,定期检查银行和信用卡账单,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及时报告。最重要的是,保持警惕,了解最新的网络安全威胁和防范措施,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结语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范身份盗窃和隐私侵犯,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在面对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泄露时,我们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更换预留手机号、修改密码等,确保银行卡的安全使用。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公民身份号码的重要性,它是唯一且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编制。建议大家保管好个人隐私信息,避免随意分享照片和点击不明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带来严重风险,我们应采取措施如与可信机构交互、定期更新密码、谨慎使用公共无线网络等,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让我们保持警惕,了解网络安全威胁,共同守护个人隐私。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激活操作规程,激活前应当对信用卡持卡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不得激活领用合同(协议)未经申请人签名确认、未经激活程序确认持卡人身份的信用卡。对新发信用卡、挂失换卡、毁损换卡、到期换卡等必须激活后才能为持卡人开通使用。
    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在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单独授权扣收的费用,以及换卡时已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
    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并使用,不得发放任何礼品或礼券。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 发卡银行应当根据总体风险管理要求确定信用卡申请材料的必填(选)要素,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漏填(选)必填信息或必选选项、他人代办(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主卡持卡人代办附属卡除外)、他人代签名、申请材料未签名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疑点信息、漏填审核意见、各级审核人员未签名(签章、输入工作代码)或系统审核记录缺失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用卡销户服务,在确认信用卡账户没有未结清款项后及时为持卡人销户。信用卡销户时,商务采购卡账户余额应当转回其对应的单位结算账户。
    在通过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或书面协议对通知方式进行约定的前提下,发卡银行应当提前45天以上采用明确、简洁、易懂的语言将信用卡章程、产品服务等即将发生变更的事项通知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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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3: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