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变更户主名字 |
释义 | 一、宅基地变更户主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宅基地变更户主名字的手续如下: (1)首先要到村集体进行申请登记; (2)上报到乡镇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变更; (3)一切确认合法以后,上报到县级国土部门; (4)再次进行审核变更,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把户主的名字改变,成为买主的名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宅基地可以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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