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
释义 |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是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一、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确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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