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口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怎么计算 |
释义 |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等。法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五、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1 不超过15000元的 5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本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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