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评残标准2020 |
释义 |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不能从事复杂工作;社会交往能力降低。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社会交往受约束。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部队评残标准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部队1一10级评残标准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意识消失;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明显职业受限; 社会交往困难。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职业种类受限;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社会交往贫乏。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远距离活动受限;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社会交往受约束。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2020评残标准1-10级有哪些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2020年军人评残最新规定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部队评残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布的《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和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是:一是申报,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二是初审,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进行初审;三是公示,经初审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的,进行公示;四是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五是鉴定,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抽组专家组,采取集中方式,在指定医院实施病退和评残医学鉴定工作,医学鉴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至10月份实施;六是审批,军级单位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的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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