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想要成为你的代理商帮你推产品是好事,但是不能掉以轻心,长期合作不是他嘴上说说就行的,为了保证你产品的销售口碑和价格市场,必须要对对方公司加以考核才行,签订代理合同,规定代理条件细则,如此才能予以授权书。否则不管对方有没有长期合作的诚意,你们什么条约都没签订,对方很有可能打着你品牌的旗号推广产品时肆无忌惮,打乱你的原有价格市场,破坏你产品的口碑,总之影响很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